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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交警积极追偿救助款 确保救助基金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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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27日讯 今年6月以来,按照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追偿部署要求,临淄大队本月已追偿救助款32万余元,救助款得到及时回笼再利用,为推动救助基金顺利运行和病危伤员得到有效救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临淄交警积极探索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力度。

事前告知避免误解。临淄交警在办理救助时给受害人发放救助追偿告知书,让救助基金偿还义务人了解救助基金的作用和意义,明白救助基金是救急而不是救济、是暂借而不是白给,明确社会救助垫付和追偿的关系,避免后期因为追偿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民警下达认定书同时将追偿通知书下达当事人,及时向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追偿工作,在调解结案方式下,及时通知和敦促责任人在结案前将垫付费用缴入支队救助账户。

创新追偿方式。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及时将垫付费用资料推送道路交通审判法庭,实现救助信息共享。对判决后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救助工作站通过申请参与执行款分配的方式追偿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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