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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丨以精准金融服务支持灾后重建和生产

图片来源/新华社


(资料图)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周子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强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灾区交通、通信、燃气电力、农田水利、排洪防涝等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和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资金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对接受灾地区经营主体灾后重建、生产恢复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近期受台风和强降雨影响,我国东北、华北、华南等地频降暴雨,多地发生严重洪涝地质灾害,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比如造成蔬菜设施受损和菜田被淹。

“银行业机构应该从多方面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助力灾后重建、生产恢复。”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首先要调增信贷投放计划,优先保障受灾地区的信贷规模,加大受灾地区信贷支持力度。着力加强对小微企业、种植养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重点客群,以及对农业稳产、农田水利、防汛应急物资生产、运输、收储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并加大对交通、市政等领域的投融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贷款到期宽限期、展期、无还本续贷等纾困政策,保障贷款支持连续性,缓解小微企业、农户等的短期资金压力,支持复工复产。

此外,叶银丹认为,要开展实地走访对接,深入了解企业受灾程度、生产状况、投资规模、重建资金需求。建立审查审批快速通道,建立快速响应和绿色通道机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评审。对受灾严重的客户、紧急资金需求等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惠和减免贷款利率及费用,为企业减负。同时,全力保障现金运营和赈灾资金紧急拨付,加强对受灾地区银行的流动性支持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支持灾后重建、生产恢复中,作为灾害“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保险行业已经在积极行动。截至8月12日10时,河北等16个受灾地区的保险机构收到保险报案26.06万件,估损金额97.82亿元,目前已赔付案件11.4万件,赔付金额14.5亿元。黑龙江、吉林两省保险报案1.63万件,估损金额17.18亿元。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锁凌燕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参与灾后恢复重建中,保险业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履行承诺,夯实“复原力”。二是延伸功能,促进“减灾力”。三是提供资金,提升“发展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保险学院院长助理王国军也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保险业在灾后重建、生产恢复中,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按保险合同赔付被保险人的财险损失和给付人身保险金,保障被保险人的生产生活;此外,发挥保险业的资金优势,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地方经济的恢复发展。更关键的是,要积极参与地方风险管理方面的社会治理,比如将本次洪灾数据输入平安保险的“鹰眼系统”或者太平洋保险的风险雷达系统,并补齐历史数据,纳入保险业的风险管理系统,实现及时预警、风险监控和灾情抑制及灾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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